扫清误区 科学抗癌******
近日,美国一名自然疗法医生因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宣传虚假的新冠病毒免疫疗法和出售虚假疫苗接种卡而被法官判处近3年监禁。无独有偶,去年9月,号称“中国自然疗法第一人”的于伟,因涉嫌以自然疗法的名义对一名癌症患者实施诈骗,而被上海闵行检察院提起诉讼并最终获刑。得了癌症的人容易病急乱投医,这也让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有了可乘之机,因此我们要擦亮双眼,正确认识癌症治疗。
癌症患者易病急乱投医陷入认识误区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乳腺外科副主任医师杨雪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自然疗法通常被认为是一种应用与人类生活有直接关系的物质或方法,如食物、空气、水、阳光、睡眠以及有益于健康的精神因素,如希望、信仰等,来保持和恢复健康的一种行为,是一种非医疗手段。
杨雪指出,由于传统癌症治疗方法中的放化疗存在一定副作用,让很多癌症患者对正规治疗心存恐惧和抗拒。“而自然疗法听上去‘很纯天然’,加之一些机构或个人为了利益过度夸大其作用,甚至不惜欺骗患者,使一些患者将自然疗法视为救命稻草,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杨雪表示。
除此之外,在癌症治疗中,一些人还企图通过限制饮食达到“饿死”肿瘤细胞的目的,并号称这是“饥饿疗法”。其实,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行为。
肿瘤是肿瘤细胞异常增殖导致的疾病,这种增殖带有无序性和掠夺性。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核医学科研究员朱华介绍,在治疗黑色素瘤时,有一个经典的疗法叫做精氨酸剥夺治疗。黑色素瘤在生长的过程中需要摄取一种非天然氨基酸——精氨酸。人体不能合成这种氨基酸,需要外界提供,因而对患有黑色素瘤的患者,通过服用阻止精氨酸在人体代谢的药物,可以实现对黑色素瘤生长的控制。“这个可能是肿瘤‘饥饿疗法’最有效的案例。”朱华说,但此“饥饿疗法”非彼“饥饿疗法”,实际上,大部分肿瘤是“饿”不死的。“饿死”肿瘤和饿死人这两个概念是不一样的。
“肿瘤长在身体里面,只要人体有血液供应,肿瘤就能得到生长所需要的营养物质。因而,用限制饮食来‘饿死’肿瘤的做法不但不能‘饿死’肿瘤,反而还有可能降低机体抵抗力,得不偿失。”朱华说。
要选择正规医院进行咨询和治疗
杨雪告诫,癌症诊断和治疗都有行业金标准,不要轻信非正规医疗机构的所谓诊断和治疗;对于那些号称能治愈所有癌症、取材自然、没有毒副作用,或者打着民间偏方、祖传秘方,以及“保密专利药物”等旗号的,都需要小心背后的骗局。
杨雪说,鉴别一种疗法有没有效果,是不是在临床得到应用,有条件的患者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者其他专业网站查阅发表在医学期刊的文献。如果生病,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进行咨询和治疗,不要随便相信私人印刷的宣传单、街边小报和不靠谱的网站等,更不要在所谓大仙、大师的忽悠下方寸大乱,误入圈套。如果需要咨询,一定要选择专业医疗机构。
杨雪认为,民间流传的没得到研究证明的方法或许有一定效果,但每位癌症患者的治疗时间窗口非常宝贵,别因此错过了已经证明有效的方法和最佳治疗时机。“不当的治疗方法还可能损害身体抵抗力,导致癌症进一步恶化。”杨雪说。
“无论是什么疗法,都只是患癌后不得不面对的选择,更重要的还是预防癌症的发生。”杨雪建议,日常生活中,人们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包含癌症检测项目的体检;对于有癌症家族史的人群,可以考虑去医院做遗传咨询或基因检测;另外,也要注意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饮食均衡,注意控制体重,戒烟戒酒,规律作息,保持情志舒畅。(记者 罗朝淑)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②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乡村人才振兴文章******
作者:朱宁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育好用好乡土人才;要引进一批人才,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其留得下、能创业”。
关于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擘画了五个振兴,其中人才振兴非常关键。人才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动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全方位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的主要成效
乡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有关部门在乡村人才培养、引进以及配套政策等方面推出了系列举措,为全面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人才培养提升本土人才能力素质。通过相继推出的针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本土人才的培训计划、项目、行动等,为乡村本土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平台。
具有代表性的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重点遴选了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了各类人才的乡村治理能力和脱贫致富带动能力,截至2021年,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800余期,培训18万余人;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突出政治引领,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等能力,对基层组织负责人开展轮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着力提高带头人的能力素质,自2022年起每年为每个县培育10名左右“头雁”,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人才引进为乡村人才队伍注入活力。通过不断加强乡村人才引进力度,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了1100万人。各级政府部门为入乡人才提供了多种政策支持。一是给予就业创业扶持,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二是优化农村创业环境,国务院以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税收、创业补贴、金融保险、用地用电、人才保障、创业服务、园区建设等扶持政策,明确各地要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的支持,帮助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投资兴业。三是做好规划引领。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健全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兴乡。
优化环境改善乡村人才工作与生活条件。通过不断优化提升创业就业环境,为乡村人才提供精准化的工作与生活条件支持。制定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减免政策。利用中华农业英才奖、全国农业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以及全国十佳农民等评选表彰,提升了乡村人才干事创业、奋发作为的积极性。利用“银保担”合作、供应链金融、设立绿色通道等方式,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以及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乡村人才的生活环境。
二、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待化解的难题
目前来看,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急需解决:一是人才结构不优。从乡村人才个体特征看,年龄偏老、学历和职称偏低。从乡村人才分布情况看,多集中在经济较强、交通便利的乡村,偏远乡村人才相对较少。二是人才吸引力不强。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不足,人才成长空间小、待遇低,医疗、教育、交通等方面条件相对落后,难与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相比,乡村对人才的吸引力、吸附力不够,造成外地人才引不进、本地人才留不住。三是人才扶持仍不够。在乡村人才培训及基地建设方面资金投入不足,且乡村人才发展所需的扶持政策、激励保障政策力度仍然不够,影响了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也影响了乡村人才示范引领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创新人才政策,开创人才振兴新局面
针对乡村人才发展难题,需要在目前政策的基础上,持续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以及扶持激励保障政策,进一步激励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担使命显身手,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做好“育引留用”文章,切实开创乡村人才振兴新局面。
创新培养政策,“育得出”人才。乡村振兴对人才的需求明显增加,需要持续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一批高素质、高质量乡村人才。切实提高全面性,乡村人才类型多、涵盖广,要细分人才类别,坚持分类施策,全面提升乡村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带动能力。
切实提高针对性,找准人才培养的关键点和主攻方向,建立健全符合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律和发展特点的培养体制机制,瞄准抓数量、抓质量、抓多样,综合采取短期培训、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持续提升等多种培养方式。切实提高系统性,中央层面加大对乡村人才培养重大工程统筹设计力度,各省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培养重大工程,并量身定制本省乡村人才培训计划和方案。市县层面负责乡村人才推荐、参训选调、日常跟踪服务、支持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
创新引进政策,“引得来”人才。乡村人才振兴不仅要依靠本土人才,而且还要有引进人才的补充,重点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鼓励城市人才下乡服务,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引才计划、行动等,出台适应农村发展、农村特色的引才政策,提供符合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良好的生活条件,在人才子女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提供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基层组织与企业等主体参与的乡村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下沉服务乡村、干事创业。
创新扶持激励保障政策,“留得住”人才。建立产业政策与人才政策统筹谋划机制,坚持管产业与管人才并重,探索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中设定一定比例人才发展资金,将项目带动人才发展情况列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将产业的政策、项目、资金与人才政策一起研究、一并实施,为人才在乡村干事创业提供培训、项目、资金、金融、园区、物流、土地等系统性支持服务。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展优秀人才评选、职业技能竞赛等典型选树活动,激发下乡返乡人才留在乡村发展的动力。为人才打破乡村与城市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壁垒,在医疗、子女入学、档案托管、证件申请等方面实施最优惠政策,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有利于人才在乡村发展的保障体系。
创新使用政策,“用得好”人才。打破身份、体制和编制等限制,专门制定乡村人才职务晋升、职业资格认定、职业等级评定以及职称审定等措施,并赋予相应的待遇,为优秀乡村人才提供更宽广的晋升渠道和发展空间。鼓励乡村人才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新型职业农民协会、高素质农民协会等合作共赢平台,推动实现乡村人才之间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引导平台发挥帮助农民、服务农民、富裕农民的作用,同时,对合作共赢平台开展联农带农富农进行监督评价,提升规范发展水平。
(本文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乡村治理与发展团队”(10-IAED-06-2023)的阶段性成果)